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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 文章来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 文章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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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河北省实验室(以下简称省实验室建设,培育支撑引领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

  一、起草背景

  《河北省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提出,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充分发挥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和领军企业的作用,谋划布局河北省实验室。为规范河北省实验室建设运行,省科技厅在总结钢铁、现代交通、绿色化工等领域省实验室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吸纳省外先进经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工作指引》。

  二、总体考虑

  (一)精准把握定位与建设任务《工作指引》明确了省实验室战略科技力量功能定位,提出了与此相适应的6方面任务,包括开展基础研究到科技成果转化全链条重大研发活动,以及培养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组织开展重大科技战略研究等。定位与任务确立了省实验室在科技创新平台体系中的首要地位。

  (二)合理确定布局与职责分工《工作指引》明确省实验室面向我省产业规模和科研基础在全国具有比较优势的重点主导产业布局,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确定了省科技厅、主建市政府和依托单位职责分工,确保省实验室高质量、高效率运行

  (三)科学设置建设条件与程序《工作指引》产业规模、依托单位、创新团队、研发方向和管理机制等5个方面明确了建设省实验室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并对建设程序中方案编制、提出申请、组织验收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确保省实验室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

  (四)明确提出管理要求和支持举措《工作指引》省实验室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参照新型研发机构运作模式,结合省外实验室管理经验提出了高要求。明确省科技厅、主建市政府和依托单位对省实验室在财政资金、重大项目、基础设施、研发团队、科研设备等多方面的具体支持举措确保省实验室稳定运行。

  (五)加强绩效评估实施动态管理《工作指引》提出了对省实验室在创新投入、创新管理、创新产出、产业支撑等方面的考核评估要求,引导省实验室开展有组织的科研和有目标创新。绩效评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不参加评估、中途退出评估或整改评估未通过的不再纳入省实验室序列。

  三、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定位与任务。提出了省实验室的定位和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开放合作、智库支撑等方面重点任务。

  第二部分,建设布局与职责分工。提出了省实验室面向产业布局方式,明确了省科技厅、主建市政府、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

  第三部分,建设要求。从产业规模、创新主体、创新团队、研究方向、管理机制等方面,提出了省实验室建设的基本条件。

  第四部分,建设程序。提出了省实验室的建设步骤,包括编制方案、提出申请、组织论证、批复建设、组织验收等5项程序。

  第五部分,运行管理。提出了省实验室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支持措施,包括学术委员会、理事会和实验室主任的职责,实验室内部管理、科研条件建设和科研攻关的要求,省科技厅、主建市政府、依托单位的支持措施等。

  第六部分,考核评估。提出了省实验室的评估指标、动态管理和长效评估等内容,明确了评估重点内容和评估结果使用方式。

  第七部分,附则。提出了《工作指引》的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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