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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院士智力作用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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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章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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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充分发挥院士智力作用的若干措施

(冀才办〔2020〕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充分用好院士智力的有关要求,更加精准有效地推动我省实现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强院士工作站内涵建设。聚焦服务重大战略、助推产业升级、补齐发展短板,统筹建设规划布局,加大资金、项目支持力度,打造一批能够破解核心关键技术、推动重大成果转化、引领区域创新发展的院士工作站。建立京津冀院士工作站创新联盟,推动三地工作站横向交流,集聚区域创新资源服务地方发展。从省财政科技资金中安排工作站建设资金,用于科研启动、政府奖励和工作活动等支出。对认定授牌的院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30万元科研经费支持,建设支持期满后评估为优秀的给予进站院士 10万元政府奖励。加强院士工作站规范管理,实施年度考核与周期评估,完善退出机制。

二、深化院士联谊会功能。精心准备办好每两年一次的“河北省院士联谊会会员大会”,发展壮大院士会员队伍,把院士联谊会打造成我省智力引进和成果孵化的重要平台,引导用人单位与院士开展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交流合作。建立会员单位联系服务机制,对与院士及团队合作单位进行备案、认定和“河北省院士联谊会会员单位”授牌管理,完善“院士 +团队成员” 人才信息数据库,健全与院士会员联系沟通机制,配强院士联谊会秘书处工作力量,常态化开展高端论坛、项目对接、联谊交流等活动,提升与院士团队需求对接、深度合作的质量和成效。

三、搭建院士合作新平台。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各级开发区、各类园区院士智力引进的主渠道作用,推动用人单位与院士智力深入合作。实行院士智力引进工作前期介入支持制度,对各单位引进的院士智力及其团队,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特殊支持。每年遴选一批“河北省院士合作重点单 位”给予重点支持,放大院士智力与创新发展的示范效应。对引进院士智力做出突出贡献的用人单位,省财政给予10至50万元的奖励资助。将院士合作成效纳入市县和雄安新区人才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四、推进“院士河北行”常态化。围绕“三件大事”“三大攻坚战”等,每年有计划地邀请一批院士到我省地方、院校、园区、企业开展考察调研、技术合作,为各地各单位提供产业规划、产业咨询和产业诊断,引进转化科技成果,推动创新项目落地实施。办好“院士大讲堂”,邀请院士开设专题讲座,引导和推动党员干部提升科学素养,拓宽思路视野,营造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

五、支持院士团队建设。从省财政科技资金中安排院士团队建设资金,用于支持院士团队重大科技合作攻关、成果转化和学术交流等。院士团队可独立申报承担省级科研课题,参评各类科技奖励支持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巨人计划”鼓励形成 “院士+学术团队”的引才机制,为院士设置人才引进特区,允许院士自行组建一定规模的学术团队,并在其团队成员引进方面给予绿色通道支持。对院士团队急需的人才、研发平台等,可在全省范围内统筹支持。

六、鼓励院士建言献策。定期举办院士座谈会,听取院士对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院士所提创新性意见建议被省委、省政府采纳推广或形成制度性成果的,经相关审核程序后, 可视情况一次性给予院士个人5万元政府奖励。积极支持各地各部门加强院士专家智库建设,建立院士决策咨询机制,集聚院士 智力,为本地区本部门创新发展把脉开方、献计献策。

七、完善院士激励机制。继续实行省政府“院士特殊贡献 奖”制度,每3年表彰一次,每次表彰10至20名院士,每人给 予20万元政府奖励。对院士领衔承担省内重大项目课题获国家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一等、二等奖的,由省财政分别给予院士个人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 政府奖励。对由院士主导并牵头设立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省财政给予院士个人100万元政府奖励。在院士协议指导期间,帮带对象成为“两院”院士的,给予指导院士个人100万元政府奖励; 取得国家级专家荣誉称号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其以上的,给予指导院士个人10万元 政府奖励。

八、落实支持政策措施。对调入河北或根据协议全职到我省工作的院士,省财政给予每人1000万元科研经费补贴和200万元安家费补贴,每人每年给予20万元特殊生活补贴。对签订合同3年以上、每年在我省累计工作3至6个月的院士,由省财政每年发放5万元特殊生活补贴;工作6个月以上的,每年发放10 万元特殊生活补贴。对单项任务合作的院士,用人单位可协议提供具体支持激励措施,对取得重大成果、重大突破、重大经济效益的,省财政给予奖励。

九、切实做好服务管理工作。建设运营“河北院士之家”、专设院士服务场所、荣誉展厅,加快院士信息化网络平台建设, 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服务机制。把做出突出贡献的院士智力纳入我省“两院”院士服务办法范围,及时发放燕赵英才服务卡。 加强对承担服务项目的相关职能部门指导督导,推动服务项目措 施落地落实。协助用人单位巩固与院士已有合作关系,丰富内容形式,争取持续支持,推动更加广泛、更加深入的交流合作。组织、科技、科协等部门及用人单位要强化日常跟进服务,及时听取院士意见建议,有针对性提供支持帮助,确保引得进、用得好、留得住。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科研人员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有关精神,严格执行兼职、受聘、挂名等规定要求,支持院士智力在引领社会风气上发挥表率作用。压紧压实用人单位监督管理责任,健全诚信审核、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科研环境,推动院士智力引进使用规范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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